关于公布2022-2024学年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
日期:2024-12-05 14:30:32  发布人:admin_jxzljk  浏览量:211

 

湘女院字〔2024137

 

 

关于公布2022-2024学年教学单位本科

教学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圆满完成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教育教学工作主体作用,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湖南女子学院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考核评估办法(修订)》(湘女院行字〔2021〕89号)文件精神,学校于2024年9-11月组织开展了2022-2024学年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考核评估工作。经单位自评、专家评审、学校教学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审议、公示反馈、校长办公会通过,现将考核评估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教学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抓好整改落实,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湖南女子学院

2024年12月5日

湖南女子学院2022-2024学年教学单位

本科教学工作考核评估结果

 

一、考核评估总体结论

文学与传播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对教学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把握较好,自评自建工作扎实,自评报告对标性、写实性较强,支撑材料较充实,教育教学成效较突出,评估结果为优秀等级;社会发展学院、体育部、旅游与航空管理学院,自评自建工作比较扎实,评建效果较好,评估结果为良好等级;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及其成效离审核评估目标要求有一定差距,自评报告和示范案例撰写质量不高,支撑材料不充足、欠规范,问题查找和原因分析不够全面、深入,评估结果为合格等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各项一级指标评建概况

(一)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

此项指标总分为10分,平均分为7.32分,最高得分单位是美术与设计学院,最低得分单位是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教学单位党的领导有力,办学定位较清晰,思政教育取得一定成效,落实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单位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支撑不够,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制度不健全,教学经费、教学资源条件、教师精力投入等优先保障本科教学的机制、管理人员服务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机制及师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处置机制不够健全,教学经费和教学资源利用率不高,特别是实验、实习教学经费投入与支出不足;“三全育人”工作成效和特色不够突出;6个教学单位无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或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全校没有一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二)培养过程

此项指标总分为35分,平均分为27.44分,最高得分单位是美术与设计学院,最低得分单位是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各教学单位人才培养方案基本符合指标要求,能积极开展专业建设、实践教学、课堂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及卓越培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个别单位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不够科学规范,人才培养方案审查和执行不够严格,行业企业参与度不高,课程体系体现产出导向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不够;大多数单位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卓越培养和新工科、新文科专业建设举措不力,成效不佳,专业改造和内涵建设有待加强;围绕“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开展教研教改项目建设成效不明显,教研教改项目有撤项现象,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产出导向、学生中心”的教学理念在教师课堂教学中体现不明显,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融合不够,“以教为中心”的灌输式传统课堂仍然不少;部分单位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与指导工作不到位,未执行校企“双导师”制,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检被检出存在问题论文;产教融合推进力度不够,产学研合作与创新创业融入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教学资源与利用

此项指标总分为5分,平均分为3.17分,最高得分单位是社会发展学院,最低得分单位是商学院。各教学单位教学经费、图书资料、教材和信息化教学资源,实验实训室、实习基地及其设施条件等能基本满足教学要求。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些单位教学经费特别是实践教学经费年度预算执行率较低(商学院2022-2023年实验实践经费执行率平均仅为57%);校内实训室利用率不高,实验实训室设施设备管理欠规范、维护升级不及时,有一些老旧、损坏设施设备不能使用;教师自编教材特别是面向行业企业的应用型教材过少,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线上教学资源新增较少,学科专业类图书更新不及时、师生借阅率不高;产业技术发展成果、产学研合作项目及科研成果转化率过低;信息化教学环境与资源建设力度不大,适应“互联网+”课程教学需要的智慧教室、智能实验室等教学设施和条件建设较为缓慢;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资源较少,真实项目案例库建设薄弱。

(四)教师队伍

此项指标总分为15分,平均分为12.17分,最高得分单位是社会发展学院,最低得分单位是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各教学单位通过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完善人才引进与管理、教师培训、绩效考核及职称评审等制度,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搭建教师发展平台,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等措施,建成了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比较合理、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各专业师资队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各专业校内专任教师生师比不平衡,总体偏高,其中数字经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旅游管理、市场营销、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9个专业专任教师生师比超过30:1,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学前教育分别为15.2:1、14.24:1;一些专业师资结构欠合理,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汉语国际教育、舞蹈编导、社会工作、音乐表演、美术学、产品设计、时尚传播等9个专业无正高职称专任教师;各专业有行业企业背景或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的教师比例较少,教师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过少;个别单位教研室主任和专业负责人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较低,教研活动内容和形式欠丰富,集体备课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效有待增强;个别单位青年导师制落实不到位、培训和指导不力、效果不佳;教师投入教学、教授全员为本科生授课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教师产学研用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有待提高。

(五)学生发展

此项指标总分为15分,平均分为11.17分,最高得分单位是美术与设计学院,最低得分单位是社会发展学院。各教学单位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和学风建设,坚持“五育”融合,积极开展学科竞赛、学生社团、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国际交流等活动及学生指导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学生综合素质和应用知识能力得到提升。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学生论文发表及获批发明专利数量较少(分别为7篇、1个);学风建设、学生成长增值评价与支持服务的创新性有待加强,各学院均出现有学生学习生活纪律懒散、考试舞弊等现象,大部分学院学生对学习与成长的满意度不足80%;学生开展社团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的参与度、支撑力、影响力有待提高。

(六)质量保障

此项指标总分为10分,平均分只有7.8分,最高得分单位是文学与传播学院,最低得分单位是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各教学单位通过加强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及“五自”质量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学校各项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制度,按要求开展各项教学评估评价和持续改进工作,基本保障了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大部分教学单位未制定学院层面的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制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学院内部专业、课程评估制度和教学质量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实施措施和成效材料;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措施与成效及质量信息公开情况基本上未体现;每个学院都存在学生考试舞弊的现象,考风考纪有待加强;毕业论文质量管理需进一步强化和压实责任,学校毕业论文质量抽检发现有10多篇不合格论文,文学与传播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教育部毕业论文质量抽检中各有1篇存在问题论文。

(七)教学成效

此项指标总分为10分,平均分只有6.6分,最高得分单位是文学与传播学院,最低得分单位是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各学院能围绕教学成效的“五个度”进行针对性建设与评价,但总体效果不理想。各单位普遍缺学院层面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没有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分析(除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外);各专业生源质量参差不齐,商务英语、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时尚传播等专业志愿录取率低于60%;个别学院毕业生就业数据不准确,大多数学院没有建立毕业生质量持续跟踪评价机制或直接照搬学校文件,未体现学院跟踪评价措施和结果及有效使用跟踪评价结果情况;学生就业创业与考研指导需进一步加强,毕业生签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率不高,学生考研升学率为5.87,远低于全国常模(17.4),其中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不足5%;大部分学院没有提供就业质量报告,未体现毕业生就业面向、职业发展情况及对办学服务区域、对接行业企业等方面的就业情况分析;一些专业专任教师的数量不足,高级职称与博士学位占比较低,结构有待优化,教师产学研用能力亟待提高;个别学院层面质量管理顶层设计以及具体运行存在欠缺,出现了教学事故。部分学院优秀毕业生案例介绍信息不全,事迹不够突出,缺少培养经验内容;大部分单位未建立满意度调查长效机制,特别是毕业生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评价工作未落实。在学校的满意度调查中大部分单位学生对专业教学和院部教学管理的满意度不足80%。

(八)示范案例

此项指标为加分项,总分为10分,平均分为7.34分,最高得分单位是社会发展学院,最低得分单位是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总体上所提交案例的典型性、影响力和可推广性不够,一些案例未对应撰写指南来撰写,缺少一些关键信息和内容,如,不回应需解决的教育教学问题、没有体现教学科研成果的行业转化和案例推广应用及其效果和影响情况等等。

三、教学单位自评工作主要问题

大部分教学单位存在学院层面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制度及其运行机制不健全,教育教学工作措施、特色及成效对标性总结和凝练不够,问题查找不够全面、深入,自评报告多为定性描述,没有呈现量化指标数据,自评内容未列明支撑材料目录索引,支撑材料不充足、欠精准,未按照三级指标规范编号与整理等问题。个别教学单位领导班子对评估工作重视度不够,没有认真研读评估指标体系和组织落实自建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未准确对标对表按三级指标(审核重点与目标要求)针对性总结和凝练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措施、特色及成效,无自评分和问题清单,文本格式不规范、条理不清晰、内容较虚空,个别内容甚至直接照搬指标内容或学校相关内容,或者抄袭其他学校材料(各教学单位具体问题及整改建议详见附件2)。

四、评建工作整改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面完善教育教学机制

教学单位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估是我校迎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基础性工作,是对各学院审核评估工作落实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各教学单位要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教育教学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对标对表,科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考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认真研读和把握评估指标内涵及自评报告撰写指南,对标对表教育教学审核重点和目标要求深入查找分析学院相关问题,集体讨论改进措施,科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在2024年12月18日前提交《整改方案》,并全面部署整改工作。

(三)狠抓整改,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要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面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修改完善《自评报告》(注意要客观呈现量化指标数据及达标情况,且要与2024年各学院教学状态数据保持一致)和《示范案例》,撰写《整改报告》,于2025年3月10日前一并提交到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办公室。同时,要规范整理和完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及相关教学档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持续追踪整改进展,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附件1:2022-2024学年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考核评估结果汇总表

附件2:2022-2024学年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考核评估问题清单与改进建议(按教学单位汇编,另行分发)

 


附件1:

2022-2024学年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考核评估结果汇总表

教学单位

1.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

(10分)

2.培养

过程

(35分)

3.教学资源

与利用
(5分)

4.教师队伍

(15分)

5.学生发展

(15分)

6.质量保障

(10分)

7.教学成效

(10分)

8.示范案例

(10分)

总分

评定等级

文学与传播学院

8.5

28.98

3.55

14.17

11.43

9.07

7.53

8.8

92.03

优秀

美术与设计学院

9.5

29.94

3.65

13.17

12.03

8.45

6.7

8.4

91.84

优秀

社会发展

学院

8.47

29.25

3.87

14.23

8.93

8.82

7.03

9

89.6

良好

体育部

8.2

12.12

3.5

13.73

2.45

8.08

3.83

5.9

84.55

良好

旅游与航空管理学院

6.7

27.48

3.17

11.7

11.9

7.53

6.07

8.5

83.05

良好

商学院

6.73

26.8

1.97

11.3

11.5

7.1

6.15

6.93

78.48

合格

马克思主义学院

5.7

13.08

3.32

10.9

1.8

7.88

3.17

7.6

77.07

合格

音乐与舞蹈学院

5.9

25.57

2.55

10.57

11.7

7.32

6.44

5.93

75.98

合格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6.2

24.03

2.95

9.73

10.67

5.97

5.53

5

70.08

合格

 

 

 

 

 

 

 

 

 

 

 

备注:除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部外,其他各教学单位总分为110分,其中7个审核指标体系分100分、示范案例加分10分。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部总分为76分,其中7个审核指标体系分66分、示范案例加分10分,表中所列总分计算公式为:审核指标体系实得分÷66×100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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