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发挥教学工作评价的激励作用和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依据《湖南女子学院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2024修订》(湘女院行字〔2024〕65号),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条件,积极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任课教师申报,评选过程要严格把关、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宁缺毋滥。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申报并提交《湖南女子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附件1)及证明材料(材料时间为上一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
2.初评推荐。各教学单位组织评选本单位教学质量优秀奖,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推荐结果交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优秀奖总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本学年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本校在职在岗教师数的20%,其中一、二、三等奖占比原则上为10%,30%,60%。
3.评审公示。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领导小组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评选材料和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公示评审结果。
4.学校审定。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师名单。颁发获奖证书。
三、材料要求
各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报送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办公楼514室),电子版材料发至360351395@qq.com。
联系人:匡老师 电话:88281502。
附件:
1. 湖南女子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
2. 湖南女子学院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名单汇总表
3. 湖南女子学院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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