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普通高校新设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
日期:2024-11-01 15:03:26 发布人:admin_jxzljk 浏览量:302
相关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5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2019年修订版)》(见附件1)。
二、评估对象
2025年有首届毕业生的专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三、工作安排
1.新设专业按照评估方案进行自评。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撰写《自评报告》(见附件2),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见附件3),将电子材料(word版)于2025年2月28日前报送至评估中心进行初审。
2.新设专业对初审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定稿,于2025年5月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至评估中心。
3.评估中心按上级有关要求将相关材料分别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4.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中认为有必要进校考察核实的专业,省教育厅将统一安排专家进行现场核实与评估。
联系人:李开蓉,联系电话:0731-88281502,邮箱:64450518@qq.com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2019年修订版)
2.新专业评估自评报告
3.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11月1日
2025年新专业评估附件材料(1~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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