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引导我校教学督导与教学管理工作者加强理论学习和工作研究,提高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价研究水平,做好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助力我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案例)评选与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教学管理人员及研究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的广大教师。
二、征文内容及要求
1.征文内容主要包括围绕学校内部督导、评估监测、专项督导、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开展的科学研究探索与实践。研究主要参考方向为:
(1)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研究与实践;
(2)应用型高校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实践探索;
(3)审核评估背景下高校内部督导体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和运行机制研究;
(4)OBE 理念下应用型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探索与实践;
(5)大数据背景下高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6)应用型高校专业评估/认证探索与实践;
(7)应用型高校课程评估探索与实践;
(8)高校主要教学环节(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材、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程考试、毕业论文/设计、就业与毕业生等)专项督查与质量评价的研究与实践探索;
(9)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与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研究;
(10)高校教学基层组织的质量管理效能评价机制研究。
2.要求政治站位高、观点新颖、针对性强,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教育教学规律,表述准确,逻辑严密,对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和实践推广价值。
3.在本年度内已公开发表、交流的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价方面的论文、课题报告、调研报告、案例等均可申报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已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论文(案例)不再参评。
4.论文(案例)作者要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抄袭剽窃,不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不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评选办法
1.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组织教职工积极参赛。参评论文或案例的作者自行完成查重(论文文字复制比低于15%),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进行申报收集和初核后汇总提交(其中,每个教学单位至少提交1篇,每个教学督导组至少提交1篇)。
2.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和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分别按参评论文(案例)总数的 10%、15%、20%左右评选一、二、三等奖,并进行公示。
四、奖励办法
1.获奖论文(案例)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校刊《女性与社会研究》上刊发,同时推荐参加2024年全省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案例)评选。
2.评为一等奖的论文将被视同为中文六级论文予以认定科研业绩。
3.对在论文(案例)评选工作中宣传发动好,获奖论文(案例)质量高的教学单位或部门予以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参赛人员围绕主题撰写论文(案例),凡与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价无关的论文(案例),不要提交。
2.论文(案例)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5日。
3.论文(案例)提交材料包括:纸质文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稿并附查重证明(参评格式要求和范例见附件);已公开发表或省级以下获奖的论文(案例),请将刊物封面、目录或获奖证书的电子扫描件及纸质复印件一并提交。
联系人:匡老师,电话:88281502;电子邮箱:pgzx@hnwu.edu.cn。
附件: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案例)参评格式要求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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