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院学习部: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学校定于6月12日开始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评教
1、评教是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每位学生都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评教。
2、打分要有等级,对所有任课教师都要打分(包括外聘、选修课教师),其中优秀等级(90分以上)教师人数控制在该学期本班任课教师人数的40%—60%,评价分数原则上控制在80-95分之间。
3、评价要有重点、有特色,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本次评教在学校教务系统中进行,评教开放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30日。
二、综合评议报告
学生综合评议由各班教学信息员组织填写学生综合评议报告,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完成。
填写要求:
1.定性评议。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对每位任课教师教学的优点、特色、不足及建议四个方面形成集中性意见,并写好评议报告;对每位老师的评议意见为150字左右,做到全面、客观。格式为:序号,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全称),综合评议意见。
2.推荐最受欢迎的任课教师名单。在综合评议报告填写完后推荐2-4名(且不超过班任课教师总数的50%;被推荐的任课教师,必须有一半以上的学生认可。)
完成时间:
各班信息员要按照评议报告的要求认真填写,并于7月1日前交院级教学信息员,院级教学信息员汇总后于7月5日之前提交学生教学信息中心,联系人:周怡辰。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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