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位教学督导员: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学院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教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部评教评学
(一)宣传动员阶段
1.系部组织制定评教评学工作安排。
2.系部组织召开师生评教评学动员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
1.评教工作:评教对象为所有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包括专任教师、行政兼课教师及外聘教师。评教工作包括学生评教、系部同行评教、督导评教,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系部同行教师和教学督导员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教案与授课计划、作业批改与课外辅导、听课、教研活动、考试环节等方面进行评价。
2.评学工作: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评学内容包括对学生的学习态度、课堂表现和学习效果等方面。合班授课的课程按行政班进行评价。
3.系部领导小组和督导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座谈会内容主要包括本部门教师、学生对课堂教学、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与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会后对教师、学生代表所提问题和意见进行梳理。
(三)分析总结阶段
1、对本系部评教评学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结合师生座谈会意见形成本学期评教评学工作总结。
2、完成网上评教评学后,系部从评估系统中自行下载相关资料存档。
二、学院评教评学
1、布置评教评学相关工作(12月13日前完成)。
3、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做好问题和意见的梳理与反馈(12月29日前完成)。
4、对全校评教评学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结合系部评教评学情况形成学院评教评学工作总结(2019年1月18日前完成)。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评教评学工作,评教评学工作安排与总结请于2019年1月7日前(纸质版、电子版)交由办公楼514办公室周丹老师(联系电话:88281502;电子邮箱:hnndzpzx@163.com)。
附件:评教评学操作流程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8年12月10日
湘女院教评字〔2018〕45号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教评学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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