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及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评建有关安排,学院决定于2018年7月开展2016-2018年系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全院所有系部
二、评估内容: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教师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与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教学质量及特色项目。评估材料涵盖2016-2017、2017-2018两个学年。
三、评估程序
1.系部自评:各系部应认真领会《湖南女子学院系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修订》(湘女院教字[2018]27号)及《关于做好我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教学单位建档材料、自评报告的通知》(湘女院评建字〔2018〕14号)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在自评自建的基础上完成自评报告、特色项目报告的撰写与相关支撑材料的整理,并于7月20日前提交至教学质量评估处。
2.专家评审:学院于7月23-25日(暂定)组织校内外专家通过听取汇报(PPT,15分钟)、查阅资料、调查访谈等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评估结果。
3.学院审议:学院召开相关会议对系部评估初步结果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最终评估结果。
4.公示通报:将最终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学院发文通报评估结果。
5.系部整改:各系部根据专家意见认真梳理问题,于评估结束后半个月内向学院提交整改方案,三个月内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各系部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做好评估各项准备,确保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效果。联系人:刘国峰,联系电话:88281502。
教学质量评估处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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